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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潼关县公安局四知派出所暨公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4-14 10:00    

即日起,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关于“潼关县公安局四知派出所暨公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以及《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陕西绿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接了“潼关县公安局四知派出所暨公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背景

潼关县公安局四知派出所暨公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地块编码:6105223920008)位于渭南市潼关县秦东镇南街社区公租房小区西侧,东临公租房小区,西临耕地、南临连霍高速、北临北赤公路。调查地块总面积5867.6平方米。地理中心坐标为经度:110.264138°,纬度:34.60598°。本地块变更前用途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566平方米为建设用地,5301平方米为未利用地),建设用地:一级类为:居住用地,二级类为:农村宅基地;未利用地一级类为:草地,二级类为:其他草地。(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代码为0703和0403)。规划用途为公共服务用地,即一级类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级类为:机关团体用地(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代码为08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此,潼关县公安局作为责任主体,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委托陕西绿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概况

本地块历史上曾为耕地,1995年经政府批准变为村宅基地,后因潼关古城改造,2015年潼关县人民政府印发潼政发〔2015〕9号文件,征收范围为南至南水关南200米处,北至黄河南岸,东至古城东门,西至高速路以北北赤路与西廒路口交界处的土地。本地块位于征收土地范围内。现潼关县人民政府拟将本地块拨付给潼关县公安局建设潼关县公安局四知派出所暨公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项目,本地块正在进行报批手续。截止现场踏勘期间,地块为空地。

3、工作方案

我公司主要通过向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近村民、企业相关负责人等收集资料,查阅地方官网,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调查结果和评价

通过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地块历史上未存在过生产企业,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矿用途及规模化养殖活动;地块上风向及地下水上游方向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无污染物迁移现象。

经过第一阶段的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未呈现出污染迹象,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公共服务用地开发利用。


附:潼关县公安局四知派出所暨公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潼关县公安局

编制单位:陕西绿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颖

联系电话:1778296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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