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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9-01 15:00    

即日起15日内,公众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的公示

一、督察问题

在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中指出:“中国黄金集团下属6家冶炼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土壤污染问题。潼关中金冶炼长期违规堆存氰化尾渣,造成约15亩堆场及周边土壤重金属污染,受污染地块至督察进驻仍未开展土壤详查和修复”。

二、整改目标

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治理工作。

三、整改措施

依据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2021年6月,潼关中金冶炼已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黄金行业氰化尾渣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堆场内堆存的氰化尾渣全部转运至尧柏水泥公司协同处置。2021年11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堆场内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土壤治理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土壤修复治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潼关中金冶炼公司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案》,2021年6月已将堆场内堆存的氰化尾渣全部转运至尧柏水泥;2022年2月10日委托西安绿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2022年4月23日西安绿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场地进行了现场采样工作;2022年8月17日西安绿潮公司出具了第一阶段调查报告,报告评价结果为此地块土壤及周边监测点不存在超标污染现象;2022年9月24日组织专家并通过评审;2022年11月8日西安绿潮公司完成《潼关中金冶炼公司尾矿渣堆放场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以上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已于2022年11月8日前完成,专家评审报告评价结果为此地块土壤及周边监测点不存在超标污染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渣场管理,对该渣场复绿种植刺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4日

受理部门: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913-3866560

邮寄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上屯村冶炼厂


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1日         


附件:验收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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